为提高全市居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,有效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市人大、市政府关于将9月7日定为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决定,9月7日我市将组织第七次防空警报试鸣。
这次防空警报试鸣时间为9月7日10时至10时30分,试鸣范围五区十三县两个管理区。信号区分为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;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;解除警报:连续长鸣3分钟。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,每个周期为3分钟。三种警报间隔时间为10分钟
字体: 小 中 大 | 打印 发布: 2007-9-07 11:57 作者: david 来源: 查看: 1次